外债管理规范了 举外债成我国利用外资主要方式之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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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5日08:34 南方网 | |
南方网讯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外债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国迄今为止第一部从全 口径角度规范各类外债管理的规章。《办法》主要包括外债的定义和分类、举借外债和对外担保、外债资金使用、外债偿还和 风险管理以及外债监管等几大方面的内容。 按照《办法》的规定,外债是指境内机构对非居民承担的以外币表示的债务。按照债务类型划分,外债分为外国政府 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三大类。按照偿还责任划分,外债分为主权外债和非主权外债。 在举借外债和对外担保方面,《办法》指出,国家计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国际收支 状况和外债承受能力,制定国家借用外债计划,合理确定全口径外债的总量和结构调控目标。此外,国家还将根据外债类型、 偿还责任和债务人性质,对对外举借外债实行分类管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由国家统一对外举借。 《办法》中规定,外债资金应当主要用于经济发展和存量外债的结构调整。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中长 期国外优惠贷款重点用于基础性和公益性建设项目,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重点用于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 ,以及产业结构和外债结构调整。 举借外债是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之一,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国际经验表明,外债安全关系到国 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是经济安全的重要方面。 此外,外债的总量和结构是国际收支平衡的重要监测指标。《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对于完善我国外债管理法 规体系,加强全口径外债管理,规范举借外债行为,提高外债资金使用效益和防范外债风险具有重要意义。该《办法》将自2 003年3月1日起实施。(编辑:栾春晖) 作者:新闻来源:北京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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