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京都法院驳回中国原告强制劳工案赔偿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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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6日08:47 南方网 | |
南方网讯据日本《每日新闻》网站报道,关于刘宗根等6名中国劳工状告日本国及日本冶金工业株式会社在二战期间 迫害中国劳工一案,日本京都地方法院于今天(1月15日)上午做出判决,驳回了原告方提出的赔偿及谢罪要求。 京都地方法院裁判长楠本新表示,鉴于当时的劳动实态等情况,(法院)承认日本国和日本冶金工业株式会社共同做 出了不法行为;但是由于事件发生后,已经超过了民法中规定的20年赔偿要求时效,因此驳回了原告方提出的支付1亿32 00万日元赔偿金及谢罪要求。 京都地方法院的判决公布后,原告方已做出准备上诉的决定。 刘宗根等6名幸存者,于1944年被侵华日军强掳至日本京都大江山矿业所强制劳动。日本投降后,日本企业对中 国劳工隐瞒这一消息,不想改善他们的待遇。1945年底,刘宗根等人坐美国船只返回中国。此时同一批被押至日本的20 0名壮劳力中已经死亡14人,其他大部分人都带有伤残。 1998年8月14日,刘宗根等6人向日本京都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国和企业公开向中国劳工谢罪,并赔 偿经济损失。京都地方法院受理此案。(编辑:姜志) 作者:陈建军新闻来源: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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