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精内容有问题 揭开《英雄》“枪碟”真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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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6日08:53 南方网 | |
《英雄》影碟正版未出,“枪碟”却已抢先出现。 执法人员在当事音像店查出《英雄》“枪碟”。南方网讯前日(1月13日)新快报接到投诉,在广州市白云区三元 里附近有盗版《英雄》VCD卖。记者暗访调查得知,广州市内的十余家小型音像制品店内,《英雄》影碟已摆上货架,价格 便宜,并且都在显眼处打出正版“旗号”;而在诸如新华音像、至尚音像、太平洋音像等几家大型专业的音像店中,记者并没 有发现所谓的正版《英雄》影碟。位于农林下路的新华音像店的店员告诉记者“目前正版的《英雄》影碟还没有到货,要等一 段时间才有。” 记者暗访:号称正版碟,音像店便宜售卖 前日下午记者在三元里抗英大街经过一番探察,发现该街共有4家小音像店出售《英雄》VCD,并且各家都在显眼 处打出广告,其中尤以群星音像店的广告最为引人注目:店门口立着0.5米高的红色纸牌告示,上书“英雄正版”4个黑色 大字,告示旁的黄色货架上整齐地摆放着十多盘《英雄》。 记者在群星音像店询问:“多少钱一盘?”女店员答道:“18元。”“怎么这么贵?”“正版的,很好卖,昨天下 午才到货,到昨晚已经卖了100多盘。别的店要20元到25元,我们这儿最便宜。”记者拿了一盘并要求试碟。该店试碟 员工打开碟机放入一张,电视出现的画面精致,记者要求快进,看看后面的质量如何,但电视屏幕随即出现的是该碟的结束画 面,再换一张的情况也是如此,负责试碟的人表示这是机器的原因。记者带走这盒“正版”《英雄》VCD。 外包装印刷精致,内容却有三大问题 记者细看之下发现,该VCD为双碟装,外包装的印刷相当精致,并在背面印有“广州音像出版社出版”、“警告: 本影碟(VCD)一切版权,均属专有,只限以出售形式作家庭放映之用,未经版权持有人批准而作任何形式的复制、剪辑、 租赁、公开播映、传播或播放本影碟(VCD)之任何部分,均构成侵权行为,侵权者将负上法律责任及被起诉。”的字样。 细看光盘,一面印有黑白《英雄》剧照,中圈还刻有“ISRCCN-F28-02-0195-0/VJ9-A”的版号。 影碟在播放中有以下问题: 一、片头没有出版名。这不符合正版影碟的出版要求。 二、两张碟打开后首先播放的是《英雄》的电视广告,而不是影片。这部分正是试碟时店员播放的画面。 三、广告片后的电影内容画面模糊,声音小而远,与电影院中偷拍的盗版影片极为相似。 行动:当事音像店被突查 记者就所了解的情况向白云区文化局稽查队反映。当日下午4时许稽查队前往售卖点查收。经查,抗英大街上共有南 方、群星等4家音像店在出售《英雄》VCD,稽查队当即要求这4家涉嫌出售盗版的音像店停业,接受调查。 说法飞仕公司:碟是正版,只是存在质量问题 前晚,接受调查的4家音像店店主向白云区文化局稽查队出具了广州音像出版社的授权委托书,表示所售《英雄》V CD系正常渠道进货。《英雄》版权购买方飞仕公司也表示这件事有点复杂,这批VCD确实是飞仕公司委托广州音像出版社 出版的正版碟,只是VCD存在质量问题;飞仕公司正在处理此事。据了解,目前《英雄》VCD已经停售,回收工作也在紧 锣密鼓地进行中(相关报道详见本报今日娱乐新闻)。 广东省文化厅:《英雄》VCD为“枪碟” 广州市白云区文化局吕副局长就此现象表示,正版VCD碟在片前都会有出版名,包括出版社名、委托号等,如果不 按常规将一律视为盗版。省文化厅市场处也表示,已经认定目前市面上出现的由广东飞仕影音有限公司与广东伟佳音像制品有 限公司出版的《英雄》VCD为“枪碟”,将采取行动登记封存市面上所有的《英雄》VCD,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述两 家公司进行处理。 短评:枪杀《英雄》 这次枪杀《英雄》的不是手枪,而是摄像枪。当疯狂炒作之后的这个大片想等待票房在竞争真空下静静积累的时候, 被高票价阻挡在影院之外的观众市场,诱引了这场《英雄》的盗版风波,没有办法啊,视线焦点之下的《英雄》,已经逃脱不 了被追逐的命运。它的巨资造就的大片视觉,被电影消费中的功利主义所“枪杀”,甚至熬不到制作方所期盼的春节档期的结 束。 如果不看制作效果,《英雄》剩下的是什么呢?张导可能说,那就不是《英雄》了,不是人们应该看的《英雄》了。 富有意味的是,这个人群不关注他们应该看的《英雄》,他们只关注他们能够看的《英雄》,10元钱可以看无数遍的《英雄 》,这只能是被”枪杀“的英雄,而且死不复生。(编辑:李美仪)advcontentend--> 相关频道:南粤消息 作者:钟跃东陈进黄巍俊/摄新闻来源:新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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