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推进中外合作办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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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5日10:18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本报讯记者赵永琦报道: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出现的新生事物,国内外一直都很关注。前不久,国务院 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教育部部长周济就贯彻实施这一条例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条例》的颁布 与实施对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有何重要意义?答:国务院颁布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是我国适应加入WTO的新形势,进一步 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满足人民丰富多样的教育需求,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措施。制定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最重要的原则 和出发点是扩大开放,引进优质教育资源;规范管理,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它的颁布实施将对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产生深远的 影响。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答: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在教育领域里出现的新生事物, 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至今,经历了近10年的发展历程。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2年底,全国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中 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共有712个,遍及2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与1995年初相比,增加了9倍多。中外合作办学 正逐渐成为我国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一种新形式,成为加快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急需的各类人才的新途径。从总体 上来看,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趋势是健康平稳的,现在已经形成了一批办得好、质量高、有特色、受欢迎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或项目。问:中外合作办学提倡引进优质教育资源,这对我国教育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答:发展和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核心 是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关键是消化吸收、利用创新,最终是提高我国教育的整体水平。教育行政 部门要积极引导各类教育机构特别是高等教育机构加大改革力度,与外国知名的高等教育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迎头 赶上世界先进国家的教育水平,真正将引进的外国优势教育资源转化为自身改革和发展的能力,使我国教育事业真正实现优先 、优质的发展。问:权益保护一直为中外合作办学者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特别关注,请您谈谈如何依法保护中外合作办学者和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答:保护中外合作办学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是制定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重要出 发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属于公益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当前,我们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贯彻落实中外合作办 学条例规定的这些权益。首先,要抓紧制定具体的优惠措施,保障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相关的优惠措施得以落实;其次,要严格 依法行政,依法规定审批时限、程序,规范教育行政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保障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实行 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第三,要建立健全行政救济渠道、保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 有关部门投诉和复议,能够得到及时、依法处理。我们欢迎中外合作办学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对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行 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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