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一罪犯因家庭矛盾手刃外婆被执行枪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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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4日16:5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4日电 据扬子晚报报道,4月28日,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残忍杀害外婆的罪犯陈健军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陈健军22岁,泰州市高港区人。陈的外婆朱秀芳与女儿陈梅凤长期不和,经常吵闹。年轻的陈健军耳濡目染,对外婆怀恨在心,多次向母亲陈梅凤表示要除掉外婆。 2002年8月8日20时许,陈再次向陈梅凤提出要杀死外婆,陈梅凤不仅不阻止,反而教唆儿子用铁锤作案。陈健军随即到外婆朱秀芳家中,用铁锤和铁钉残忍地将外婆杀死。后陈梅凤将儿子杀人的情况告诉了丈夫陈桂银,二人共同将朱秀芳的尸体掩埋在玉米地里。 次日,陈梅凤将血衣、铁锤作了处理,决定由自己替儿子陈健军顶罪,并请亲属代为向公安机关报案。 2003年2月11日,泰州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健军死刑;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梅凤无期徒刑;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包庇罪分别判处陈桂银有期徒刑二年和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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