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防止疫情通过医疗废物传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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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8日12:54 人民网 | ||||
人民网长春5月8日电 记者江山报道:为防止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成为非典传染源,吉林省环保局、省卫生厅、省建设厅日前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环保、卫生、城市环卫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特别是防治非典定点医院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防止疫情通过医疗废物传播。 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固体医疗废物要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管理。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水处理装置运行情况要定期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各地卫生部门对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要加强管理,监督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严格按照标准,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理。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对内部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危害特性、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时将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有明显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内,禁止向环境排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防治非典定点医院处置医疗废物时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留存备查。 城市环卫部门要加强生活垃圾清运过程中的管理,严防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一旦发现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要及时追查医疗废物的来源,并向环保、卫生等部门通报。 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致使医疗废物流失扩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来源:人民网 2003年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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