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动真格”阐释国企改革精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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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9日09:08 南方都市报 | |
观察家 据新华社5月7日报道,鞍钢集团7日宣布,对5名在工作责任制考核中未完成生产经营任务,企业管理工作不到位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解聘或免去其职务,以此严肃干部考核,保证国有大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国企体制改革强调要通过“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建立“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体制。如何建立对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就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在一些地区国企改革试点中,对国企经营者纷纷实行年薪制、期权制,保障了这些经营者的收入不与经济发展脱节,但是在约束机制上,某些国有企业则不尽人意。原来很好的企业,由于管理者的水平不高,致使企业效益每况愈下甚至濒临破产,一个企业的领导在一个企业干不好,又到另一个企业当领导,走的还是过去计划经济那一套,国企经营者的职务变成了一种“福利待遇”。 随着我国政务改革的深化,在政府机关、人事机构相继实现了干部竞争上岗、对外公开选拔、官员任期问责制、引咎辞职等一系列人事新举措,有效地激活了整个干部群体。但遗憾的是,在国企管理层人事改革中,这些相关措施运用得还比较少,我们也很少听说某某国企破产该企业领导应负何种责任之类的新闻。国企管理层监督考核机制的滞后,显然会妨碍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推进。 从另一个方面来讲,无论国企还是民企,它的根本属性还是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属性,必须尽快建立一个适应市场变化的学习型的管理团队,令人欣喜的是,作为超大型国企的鞍钢领导层很清楚这一点。从此次人事任免来看,五名领导有三名是管理不到位。它打破了以往国企对管理层考核指标仅仅限于“年度完成多少产量、销售出多少产品”上,而是将人事考核制度细化到了整个生产经营管理流程中。 国外经济学者曾经指出:战略的错误导致企业的失败,但战略的正确却不能保证企业的成功,因为成功的公司一定是在战略方向和战术执行力上都到位。鞍钢这次人事任免,是对国企人事改革“能者上,庸者下”精神的阐释,增强了高管层对自身职业生涯的风险意识,使其承担起更多的市场责任。 本报评论员 毕舸 相关报道见昨日本报A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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