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捐助“抗非”税收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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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0日01:16 人民网 | ||||
人民网郑州5月10日电 记者王明浩报道:为打好防治非典这场硬仗、恶仗,郑州税务部门近日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捐助非典防治事业。 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新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向各级政府民政部门、卫生部门捐赠用于防治非典的现金和实物,以及通过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向防治非典事业的捐赠,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据介绍,以上优惠政策是指自今年1月1日起到国家宣布非典疫情解除期间的捐赠。 此外,郑州还规定,对工作在非典防治一线的医务和防疫人员,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所取得的特殊临时工作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来源:人民网 200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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