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孙志刚案看警察的心理优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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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0日08:22 人民网 | |
警察管人的心理优势是十分强烈的,强烈的使他当了几个月的警察后就会发胖,体态臃肿,大腹便便。十几年前我还不是十分明白其中的道理,后来我的一个学生毕业后当了警察,也成了发福的人,我就问他是怎么回事,怎么当警察的十有八九要发胖。他说他也说不清楚,只是觉得当警察心态很好,一般人都很尊敬他,有点事的更是怕他,这种体验不错,可能是因为此而心广体胖的吧。后来我到心理系进修,才知道心态确实是很重要的东西,当警察发胖是个范例,防“非典”时心理重要也是个范例。因此,当孙志刚顶撞了警察时,发福的警察的心态受到破坏后的严重不习惯使之非常震怒,这是应该想到的结果,也是心理学规律的具体体现。因此,历史上有多少强项令惨造杀戮已是难以计数了,老百姓也有说法:好汉不吃眼前亏;祸从口出,这已是屡屡验证的,而且,老百姓都知道监狱、公堂、衙门都是凶险之地,一般到里面多磕头少说话,严防祸从口出。因此孙志刚在派出所和受容站这种凶险之地,还要维护自己的尊严、人道、人性,可见是不识时务,这种与警察争一日之长短的行为,其后果只能是导致警察心态严重失衡,致使警察只好让他五魂六魄,逸出堂堂之躯,魂飞魄散,死于非命。而这种案子,情理之中的推测是很准的,但可惜查无实据,结果只能不了了之。 由此可以看出我们理想主义的教育的弊病之所在。一般老百姓对孩子的教育,就是我前文所谈到的,都会告诉孩子,在凶险之地应该少说话,不要做光棍,以免召祸。但是我们的基础教育,灌输的都是“警察是为人民的,在那里他们会保护人民的,你尽管说实话,维护自己的人格和尊严”。于是,在这种教育下,孙志刚从思想意识到言语表达,都没有意识到即将到来的危险,一意孤行,自顾自地认为自己“跟警察顶过嘴,但我的话不严重”,盼望侥幸能有青天大老爷会主持正义,在社会主义的法制制度下不会丢掉性命,因而不能准确判断凶险之地的凶险形势,所以其死于非命是难以逃避的。 无论是封建社会的冤狱,还是文化革命的冤案,其特征都表明:人都是在社会中的,警察也是人,而且是优越感十足的人。因此,我们的基础教育,应该从小就教育孩子:“警察叔叔有特权,他要惩治坏人,他可以使用刑法,来审讯坏人,因此,当你受到怀疑的时候,一定不要还嘴,要小声地,十分尊重他,慢慢把话说清楚,等候家人或律师把你保释出去,然后再主动地帮助律师和家人把你的冤枉洗清楚。千万别充光棍,做傻事,给警察顶嘴,招致非命。” 而且,从不少的案例可以证实,象孙志刚这样的案子是破不了的,因为牵涉面太广,而且是让地方来处理公安部所属的执法人员,其后果是难测的,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因此,媒体也只能做做文章,发发怨言算了,等你做了警察,明白了其中的猫腻,你也就不会再这样慷慨激昂地写了。 因此,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尤其是受过欺负的人)要当警察,黑社会要笼络警察,警察黑白两道都吃得开,外快常有人孝敬,工资低也要当警察的道理所在。因为连打死人了,媒体都报道了,连中央的媒体都报道了,还是奈何不了他,因为没有证据,因为当警察的反侦察能力是不言而喻的,能够把证据做的让任何人奈何不得他,想告他的人只能在旁边徒劳地瞎猜测、瞎起哄。最后闹不好警察还让你落个诽谤罪。 不信你拭目以待。 又及:我8日刚好在家里重新看了一遍《第一滴血》,感慨颇深:孙志刚不是蓝波,没有在越南战争中练就的特种本领,而在我们的法的环境中,更不可设想孙志刚可以象蓝波一样把警察杀的丢盔卸甲。不过,从开始蓝波和架车的警长的矛盾冲突和在派出所里和审讯的警察(姓高的,后来从直升机上摔死)的矛盾冲突的由不友好到敌意以至于杀意顿起的描述过程的进展中,我们可以十分贴切和形象地想象到孙志刚和广州警察的冲突的过程。两者有相近之处,或者说我们就仿佛看到了《第一滴血》在完整地提供孙志刚和警察的冲突的细节。可惜,他和警察冲突的真正细节是我们无法看到的,也可能是永远无法大白真相的了。但是,就算是这个片子是虚构的,但是,起码它关注了这样的一个主题:警察和平民(或者说是一个退伍军人)的冲突,它揭露了这种冲突,而我们,在媒体报道了之后,有关部门仍然没有一个态度,确实令人感慨万分。 (网友:zhuandming)来源:人民网 200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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