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司法厅机关公务员“八不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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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12:30 人民网 | ||||
人民网长春5月14日电 记者江山报道:从4月23日起开始执行的吉林省吉林司法厅机关公务员“八不准”的规定: 1.不准在工作日中午和值班时间饮酒;2.不准在竞争上岗、晋级提职、评先选优的民主测评中相互串联、拉选票;3.不准参与赌博;4.不准在工作时间从事非工作活动;5.不准索要、收受基层单位或与履行职务有关当事人的物品;6.不准在长春市区内直属基层单位就餐或接受直属基层单位在市内安排的吃请;7.不准到娱乐场所进行不健康娱乐活动;8.不准要求、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与履行职务有关的公款高标准消费活动或参与、接受与履行职务活动有关当事人的吃请。举报电话:0431-2750167 2750212来源:人民网 200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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