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野生动物的敬畏需要法律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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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09:24 南方都市报 | |
社评 尽管科学尚未明确认定非典病毒源自野生动物,但许多证据都指向这一点:广东最初发现的几例非典病患,大多曾近距离接触过蛇、鸽子、猫头鹰等禽兽。事实上,已经有许多科研工作者将警惕的眼光投向了动物。因为很多野生动物自己本身就是一个病原体,比如像青蛙、蛇、穿山甲,身上会携带很多类似勾型虫、悬毛虫等寄生虫。鸟、鼠、兔、蛇、羊、蛙、刺猥、蜥蜴、蝙蝠甚至猪都是许多病毒的宿主。显然,国家林业局与国家工商总局在非典时期联合发出的有关“停止野生动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不是“空穴来风”。 “人类是自然环境的入侵者,病毒是人体基因的入侵者。”也许如果仅仅是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有些人依然会对不许滥杀滥吃野生动物的规定视若无睹,依然会对“人类的朋友”痛下杀手而后快。但是假如是出于生命安全的名义呢?非典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唤起了人类对于野生动物的敬畏之心,并引领人类进行反思,同时更促使人类必须作出抉择,是“冒死一吃”,还是在给野生动物一条生路的同时,也给自己一条生路? 但是,我们却又不得不让自己成为一个怀疑论者或悲观主义者。比如,我们是否都能收敛起对于“朋友”的暴戾之心,是否还会有人哪怕“泰山崩于前”依然“我自食之”?这已不仅仅是一种担心,5月13日本报就有一则“机场日查万只偷渡动物”的新闻,称偷渡野生动物正源源不断向广州涌来,仅在12日一天时间里,白云机场竟先后从三班抵穗航班中查获过万只偷渡野生动物。如果不是被查,它们中会有多少将落入人类永无休止地蠕动着的巨大的胃?而这是在非典时期。 另一方面,我们有理由相信,非典会是可控的,那么非典过后,或当有一种疫苗可以成功地防治某种来自于动物的病毒之时,是否也意味着人类吃食野生动物有了更安全的保障或更充足的理由? 所以,不要指望一场非典就能树立起人类对于野生动物的敬畏之心,也不要指望出于对自然界生态平衡的考虑而使人类不再捕猎野生动物,也不要指望人类不再打着美食主义的幌子去尝遍“山珍海味”,更不要指望人类放弃那种通过吃食野生动物而得来的身份、地位、时尚等等满足感。是的,不要仅仅是流于泛泛的劝告,不要寄望于人类的自律;自律是靠不住的,我们需要的是“法”律。正出于此,全国政协委员梁从诫日前致信媒体,吁请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据5月14日《中国青年报》)。 也正出于此,我们对于深圳市日前紧急立法禁食野生动物,并设永久野生动物禁猎区的做法表示赞赏。据报道,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日前组织召开了一个由农林渔业、森林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参加的保护野生动物座谈会,研究制定专门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禁止非法捕杀、运输、销售、食用野生动物。据悉,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组建的9人小组已开始起草有关法规草案,该法规不仅将对野生动物的捕杀、销售者加大处罚力度,对食客也要明确惩罚措施。 我们必须寄望于法律。只有对滥杀滥食野生动物行为予以严厉的处罚,才能让人类在敬畏法律的同时,真正树立起对于野生动物的敬畏之心。而非典不能,它只能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必须有法可依。 本报评论员 生民 相关报道见昨日本报A叠深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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