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评弹:拍卖文物必须依法行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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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10:44 人民网 | |
今年年初,南京经典拍卖有限公司将一批近现代名家书画作品,未交文物部门审核,擅行拍卖,涉嫌违规拍卖文物。 早在2001年11月,国家文物局就颁发了对一些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的规定,明确指出这些书画家的作品均属文物。去年10月28日公布的新的《文物保护法》,也规定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应当取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省、区、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南京经典拍卖公司2003年1月19日拍卖的416件标的中有168件为左宗棠、郑孝胥、朱屺瞻、齐白石、李可染、于右任、吴湖帆、张大千、黄胄、王个簃、傅抱石、刘海粟、叶浅予、谢稚柳、吴作人、林散之、徐悲鸿、黄宾虹、陆俨少、丰子恺、王雪涛等近现代著名书画家限制出境的作品,却没有依法报送江苏省文物局审核。这种见利忘义、目无法纪、我行我素的行为,造成这起严重事件,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密切关注。 全国现有拍卖企业1200多家,其中经营文物拍卖的企业有160多家。因拍卖文物(包括书画名作)能获得高额回报,还会有更多的拍卖企业参加文物拍卖的行列。如不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将造成文物拍卖市场鱼龙混杂,假冒猖獗,带来恶性竞争,助长文物走私。对此,我们必须予以高度警惕,必须维护《文物保护法》的法律权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保证文物拍卖及文物保护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对于南京经典公司的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及非法经营的文物,并处以重罚,还应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法律责任,以儆效尤。 (人民网北京5月15日电)来源:人民网 200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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