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执法局”何以成了“施暴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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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10:58 人民网 | |
据《北京青年报》5月13日报道,沈阳市黄姑区行政执法分局执法人员在清查占道商贩的过程中与商贩发生斗殴的事件被《华商晨报》曝光后,该局竟出动大批执法人员袭击报贩,“收缴”报纸。他们逢报贩便劫,见《华商晨报》就抢,临了只有一句话:“你们卖违法小报,我们要取缔!”随即开上执法车扬长而去。就这样,该执法分局一场“收缴”行动下来,《华商晨报》在皇姑区的67名发行人员成为被袭击的对象,7374份印有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野蛮执法事件报道的《华商晨报》被“收缴”,15个报兜及大量现金、财物也无影无踪。就在《华商晨报》3名记者围绕这次“收缴”报纸事件进行采访时,同样也遭到该局执法人员的围打,其中没能逃脱的两名记者被该局扣押了1个多小时,待110和报社领导共同出面才得以解救出来,而且已经被折磨得神情恍惚,遍体的伤痕更令人触目惊心。如此恶行哪像是“执法局”所为,恐怕简直成了“施暴队”了! 那么,这帮执法人员“施暴”的底气又从何而来呢?首先恐怕就得益于他们有政府执法的官方身份的优势,故而行动起来就不免有“老子天下第一”和舍我其谁的霸道气势了。在这种身份优势的主导下,执法者便养成了“不许人犯我、只许我犯人”的强盗逻辑。故而你报社刊登了我暴力执法的照片和报道,就属不折不扣的“侵权行为”,我就有权对之进行围追堵截乃至强行“收缴”。而且理由是如此充分:“我们是在执行市政府关于取缔‘五黑’行为的法规,就是取缔‘敲窗卖报、阻塞交通’的报刊零售人员。”在如此荒唐的执法理念的作用下,哪家报社或哪些记者敢对他们进行曝光,那岂非成了胆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的不可饶恕之人乎? 其次,该执法局之所以能将国家和政府的执法手段轻而易举地演绎成“维护自身声誉”的“施暴”表演,就是因为他们手中的权力过于膨胀而且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相制衡的缘故。试想,如此大规模出动执法人员,动用执法车辆,滥用执法手段,除了该局领导之外,竟不用再经过任何一方权力机构的首肯和签批。有如此宽松而优良的执法环境,他们执起“法”来又为何不率意而为且肆无忌惮呢?于是,看似神圣的执法公器,竟然转眼间成了一帮地痞流氓清洗自身“冤屈”或维护自身“声誉”的砖头和瓦块,也就不难解读了。 再者,透过这场近似洗劫的“收缴”行动,也折射出我们一些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身上的执法素质是何其伪劣和糟糕!我们不妨退上一万步,即便《华商晨报》报道像那些执法人员所说“与事实严重不符”,也的确侵犯了执法人员的所谓名誉权,难道他们就有权力如此疯狂地“亲手”去袭击报贩并“收缴”报纸吗?一个行政执法局竟然把公检法的所有职能包涵殆尽,如此明显的执法犯法行为,全局上下从领导到一般人员竟全都浑然而不觉?可见其执法队伍素质低劣到了何种可怜的地步? 靠如此低劣的法律素养,竟然肩负执法的重任,“施暴”闹剧的上演便不再无缘无故! (网友:周士君)来源:人民网 200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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