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水“夫妻”翻脸不认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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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11:48 新闻晚报 | |
欠姘妇130万元被告上法庭 本报讯与富婆姘居多年、一直靠吃社会救济金的朱某,因向姘妇借款130万元未还而被告上法庭。昨天,静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朱某归还周某人民币130万元。 1986 年,周某从外地顶替父亲来沪,1992 年,28岁的周某与前夫离婚,嫁给了一个60多岁的台湾“阔老”,1998 年“阔老”去世。期间,两人虽分居两地,但阔老隔三差五陆陆续续给了周某美金约20万元。此外她在黄浦区还有一家烟纸店被动迁,她拿到几十万元补偿款。1996 年的某一天,自称是香港人的朱某在周某店前问路而搭识,两人相见恨晚,周某瞒过阔老,红杏出墙,与朱某姘居。两人靠着台湾阔老的钱平日开销。期间,朱某还向周某借款100余万元,并立下字据“有昌平路公房一套作抵押”。直到2001 年2月25日,朱某又立字据认可,须一个月后偿还周某人民币130万元。直到2002 年1月,朱某因涉案劳动教养一年,钱却一直未归还。今年2月24日,周某在朱某解除劳教后拿着字据告上法庭。 法庭上,朱某承认与周同居,每月开销1万余元都是周某支付的,但从未借过钱,而且还帮周某打官司,要回80万元。至于借据只是在两人争吵时,为了安抚其情绪写着玩玩的。法院认为,双方的借贷关系有朱某写下的欠条和字据佐证,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李鸿光杨志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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