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病情将受罚 《关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传播的决定》今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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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14:42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姚丽萍)今天,本市《关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传播的决定》正式实施。 目前,本市防控“非典”的形势依然严峻,急需一项地方性立法,为防控“非典”提供可操作的法律依据,进一步明确政府的相关职责,明确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有效控制“非典”传播,保持本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这项决定规定:不予配合,隐瞒病情或者其他相关真实情况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较之草案,正式《决定》发生了一些变化。首先是名称的变化。在审议中,委员们认为,防控“非典”是一项系统工程,目前防控“非典”的关键环节是“控制传播”,名称的变化意味着这项立法的宗旨是抓住当前防控的关键问题。 此外,针对草案中违法行为的具体罚款规定,正式《决定》的修改是:具体罚款数额由市人民政府决定。这样,本规定既为政府防控“非典”提供了可操作的法律支撑,又为政府的操作留下了空间。(相关报道见今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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