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公务员减薪条例草案刊登宪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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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6日16:21 人民网 | |
人民网香港5月16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5月13日通过的《公职人员薪酬调整(2004年/2005年)条例草案》,今天在特区政府宪报公布。 港府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今天指出,这一条例草案的目的是落实港府的决定,把所有公务员薪点的薪酬回复至1997年6月30日按现金计算的水平。 港府于今年2月25日决定,把首长级薪级表第3点以下或同等薪点的薪酬,回复至1997年6月30日按现金计算的水平。调整在2004年1月1日和2005年1月1日分两次执行,每次的调整额大致相同;至于首长级薪级表第3点及以上或同等薪点的薪酬,则由2004年1月1日起回复至1997年6月30日按现金计算的水平。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今年4月8日原则上同意《公职人员薪酬调整(2004年/2005年)条例草案》拟稿,以落实减薪的决定。 据悉,《公职人员薪酬调整(2004年/2005年)条例草案》将于今年5月21日提交特区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陈少波)来源:人民网 200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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