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司法机关通告勒令走私成品油者31日前自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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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8日12:5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18日电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缉私局、广东省公安厅于近日联合发布通告,警告和敦促在珠江口地区从事成品油走私犯罪或者相关的其他犯罪活动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违法犯罪活动,并在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03年5月31日之前向当地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坦白交代犯罪事实。 近年来,珠江口走私成品油犯罪活动一度十分猖獗,海关总署缉私局近期加大打击力度,全面查处珠江口走私成品油犯罪活动,依法对一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为进一步打击走私等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司法机关将依据其犯罪情节轻重及有无立功表现等情况,依法对其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司法机关公布了受理电话:当地110或020—81102105,在上述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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