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免收邮资作用有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0日09:15 南方都市报 | |
一家之言 5月16日《新华日报》报道:江苏省通州市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凡寄往通州市纪委信访室并在信封右上角注明“举报信”字样的信件一律免收邮资。 之所以这样惠待“举报信”,据纪委信访室同志介绍,他们每年收到从有关部门转来的举报信有1200多封,其中直接寄给纪委的有四五百封。在这些举报信中,属于纪委受理范围的有效线索有200封左右,直接由纪委查处的案件约50件。检察部门办案中有90%的线索是由纪委信访室提供的,成为检察部门办案信息的主渠道。去年通州市纪检部门查处的数起百万元以上经济案件,都是纪检部门根据举报信中提供的线索查处的。 原来“举报信”大有作用,惠待举报者自是应当。但是,用填写“举报信”字样的方式免收邮资作激励,这样的方式值得商榷——— 一、违反了有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平信的邮资是由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的收费许可,它是邮政部门与用户达成合法协议的有效要件之一,除《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常信函免费寄递外(要加盖特殊邮戳),任何个人、单位都不享受免费寄递的许可。通州市作出的“举报信”免费邮寄决定违反了《邮政法》等配套法规,于法无据,是行政权力对法律法规的扭曲,因此将干扰正常的邮政工作:分拣邮件的工作人员要花时间甄别是否是寄往纪委的“举报信”,邮政部门为之要损失邮资,甚至产生因挂号件失落而引发的诉累。 二、效果有限。在纪委信访部门看来,免收邮资是一种激励措施,能够调动人民群众大胆反应问题、揭露问题,有助于推进反腐除恶斗争的深入。可是,免费寄递一封平信不过八毛钱,免费寄递一封挂号信也不足三元钱,这么低的资费付出,对群众来说算不上什么,这点小惠又能起多大的作用呢?再站到举报者的角度来看,之所以选择寄信反映问题,其中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避免他人注意。让他们为区区八毛钱斗胆写上触目惊心的“举报信”三个字,让接触到此信的人怀疑、排查、打击……恐怕一般的举报者没有这样的心理素质。如果不出预料,通州市免费邮寄“举报信”的善举将效果有限。 报上曾刊登这样一位举报者,他在举报信内附上了两张贴好邮票填好地址的信封,附言说:领导,如果您收到,请投封信让我知道有望;如果您查问了,请投封信让我知道结果,哪怕是过程也行……一些举报信常常泥牛入海,得不到及时处理,成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如果能够解决问题,他们宁愿自己掏钱给投诉部门付费!这样的心情谁能理解和抚慰? 挂起青天匾,不愁民声来。通州市犯不着违反部门法规去激励群众写“举报信”,也不要拿微利误伤群众举报不法事件的积极性。广开言路倾听民声的方法很多,但最有效、最受群众欢迎的还是认真对待和有力重视。 成彪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