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民工躲泉州”值得深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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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0日09:15 南方都市报 | |
观察家 在我国劳动力资源极为丰富、城镇居民就业和再就业压力增大、农村大批剩余劳力亟须转移出来的大背景下,福建泉州部分企业招工却一年比一年难,今春以来传出了“缺工”20万人的呼声。据新华社5月19日报道,出现这种“招工难”现象最重要原因是:泉州部分民企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诚信严重缺失,较普遍地存在违反劳动法等法规的行为,不能善待打工者,致使许多民工深感在泉州打工艰难,谋生不易,久而久之便视为畏途,有些权益受到侵害的民工离开之时诅咒发誓永不再来。一位劳动工作站站长说,“一粒老鼠屎就会毁了一锅汤”,部分不讲信用的中小企业损害了民工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地方的名声。 地方名声之坏仅仅因为“一粒老鼠屎”?恐怕不是。20万人的用工缺口不可能仅仅源于一两起甚至十起百起侵权案例。中国有句老话,“惹不起躲得起”,20万民工“躲”泉州,岂独仅因“一粒老鼠屎”?我们也常说,中国的老百姓是最有忍耐力的老百姓,所以如果不是实在“忍无可忍”,他们总是愿意“笑对生活”的;何况又是在劳动力与劳动市场供大于求的大前提之下! 泉州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的调查显示,从1998年至2001年,劳动部门接受群众举报案件数年均增长67%,而仅陈埭一个劳动站去年受理的各类投诉就达1000多起,平均每天3起以上。如果考虑到有些民工权益受损后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或不愿投诉的因素,则这些数字可能更多。这种侵害民工权益的现象,即便不能说普遍,也不能说是少数。 “20万民工躲泉州”,实质反映了民工对于当地劳动用工环境的一种深深的失望。其原因当然在于一些企业诚信缺失以及对民工权益的严重侵害,但其背后的原因,却不能不归咎于有关部门的职能缺位及工作乏力。毫无疑问,假如出现了第一例侵权事件,有关部门即积极介入,依法予以处理,那么企业还会“侵权不止”吗?民工们还会深感失望且避之惟恐不及吗? 用工者的自觉或良心发现是靠不住的,我们也从来没有指望这个。众所周知,《劳动法》及相关法规正是为维护劳动者及用工者双方利益而制定的,如果不是形同虚设,“20万民工躲泉州”的情形不可能发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在一些地方被称为劳动者的“娘家”,也正是为保障劳动者权益而设的,如果不是工作乏力,当然也不可能出现“20万民工躲泉州“的局面。失望,不仅仅表明了企业在民工心目中的诚信度,也表明了政府有关部门在民工心目中的公信度。从“20万民工躲泉州”这种局面中,政府有关部门难道没有得到什么启示吗? 不论怎样,问题已经以这样极端的方式凸现出来,就让人不得不予以关心、关注。当企业急需扩大生产之时,却找不到劳动者,这对于企业意味着什么?当更多的企业由于这种原因而导致生产下降之时,对地方经济而言又意味着什么?而恶劣的劳动环境又如何能够吸引企业及地方发展所不可缺少的人力智力资源?又怎样能够使理智的投资商真正放心地在此投资办厂?事实上,“泉州一些地方技术工人已经整厂、整车被外省拉走。”这对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又意味着什么?正如报道所说:“缺工”现象给政府和企业都敲响了警钟。 当然,对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是出于保护一个国家合法的公民及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权利,而不单单是经济发展的考虑。即便是出于经济发展这种功利思想,我们也该更好地维护并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所有的人必须更明白地意识到,每一个人对我们这个群体、这个社会、这个国家都至关重要,都不可漠视。 本报评论员 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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