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报器使用范围出规定非法安装将受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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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07:53 人民网 | |
人民网西安5月21日电 记者郑少忠报道:西安市交通管理部门下大力气整顿违规安装警报器工作,超过西安市公安局禁止范围内的违规行为,西安市交管部门将严查整顿。 西安市公安局专门就警报器使用范围作出规定:城区(绕城高速)内24小时禁止使用警报器,遇有特殊情况可酌情断续使用警灯。执行紧急任务时如遇路面车辆、行人较多或途经繁华十字路口时可使用警灯,断续使用电喇叭。禁止使用警报器的车辆范围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消防、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军队、武装警察、医疗救护、电力抢修、天然气抢修、防汛等各种特种车辆。 西安市规定,对军车、救护车违规的情况实行抄报制度,对其他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的行为,交警将暂扣车辆,拆除并没收警灯、警报器。除此之外,交管支队还派专人在重点路段检查,每日下午5时,各大队将当日情况汇报至支队指挥中心,支队上报西安市公安局督察室。来源:人民网 200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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