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街与一批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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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2日14:46 新民晚报 | |
为了一条街,罢了一批官,此事发生在滇边古城建水县。这座古迹繁多的小城,是国家级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名胜风景区。然而三年来,当地政府为了开辟一条旅游街,竟然拆掉了23000平方米的老建筑,兴建24幢新楼。对于这种毁坏文化的行为,云南省政府采取断然措施,撤销县委书记、县长、副县长、建设局局长、副局长的党政职务,开发商交司法机关法办,同时要求按原貌易地恢复被拆除的古民居。 读到这则新闻,第一个反应是:好!类似的破坏文物建筑的案例,在各地屡屡出现,但在处理时动了真格,不仅摘去当事者乌纱帽,还将追究法律责任、责令恢复原貌的,这好像是头一遭。按以往的情况看,贪污腐败之类经济领域的犯罪当然是碰不得的高压线,而文物建筑保护方面的法规却似乎是又软又有弹性的橡皮筋,地方官即便违反了也无甚要紧,甚至可以在“发展经济”的“政绩”下轻松掩盖过去。现在,云南省政府树立了一个依法保护文物建筑,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范例,这是深得人心的。祖宗的文化遗产,历经千百年的天灾战乱而留存至今,这是何等的不易,却被一些目光短浅的糊涂官轻易毁掉,也许他们在从政从商的方面颇有本事,但于文化一窍不通,这就没有资格做一个现代的领导干部。 再仔细分析一下,建水县的这批官员属于“好心办坏事”一类。据报道称,当地建筑杂乱,人口稠密,居住环境较差,于是,县委从改善环境出发,决定建造一条综合性旅游街,又因资金缺乏,急于招商引资,便开始了毁城之举。当事的几名官员既没有中饱私囊,也没有营私舞弊,“好心”是确实的。问题在于,即便“好心办坏事”,要不要承担相应的行政甚至法律责任?过去处理这类案例,往往只看到“好心”的一面,不大考量“坏事”产生的后果,轻率地姑息原谅,结果使“坏事”不足为训。现在,云南省政府的处理方式,体现了从严治吏的原则,但愿使为官者举一反三,得到警示:谁要是不提高自己包括文化在内的全面素质,不重视科学的民主的决策,在当今的时代必然将被拉下马。 杨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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