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想抢注“非典”商标 商标局:不太可能成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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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3日09:1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23日电 近日,广州等地出现了抢注“非典”商标的情况,上海市工商局也遇到个别企业咨询非典商标注册事宜。对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表示,以疾病名作为商标,不符合《商标法》规定,不太可能注册成功。 据市场报报道,国家商标局有关人员解释,“非典”能否作为商标,虽没有专门的规定,但在国家的《商标法》里,早就明确了疾病名不能作为药品等相关产品的商标名,以免误导消费者。“非典”现在已是众所周知的非典型肺炎的俗称,进入了一个“公有领域”,在《商标法》中,属于“缺乏显著特征”而不能作为商标的范围,从知识产权的角度而言也很难进行保护。 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申请注册是可以进行的,公民和企业都具有申请权利,但能否批准是另一码事。批准一个商标需要一年多时间,即使不批准,也需要8个月到一年时间。目前还没有接到申报的“非典”商标,审核程序也未启动。(王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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