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12项措施确保高考顺利进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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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4日20:03 人民网 | |
人民网石家庄5月24日电 河北省委、省政府为了给高考考生提供一个卫生、安全的考试环境,制定出台2003年高校招生期间非典防治实施办法及紧急情况处理预案。该《实施办法》共提出12项措施确保高考顺利进行。 1、认真做好对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体温监测。所有考生、与考生同居住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从5月24日开始到6月6日连续14天进行体温测量,考生和工作人员高考期间每天测量体温,如实填写健康状况申报表,并由有关责任人签字。考生凭健康状况申报表和准考证进入考点和考场,工作人员凭工作人员证件和健康状况申报表上岗。 2、凡经医疗机构确诊为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在考前尚未康复出院的考生,今年不得参加高考。考前有发热等症状但已经医疗机构排除非典嫌疑的考生,可与其他考生一起正常参加高考。有关工作人员在考前有发烧等异常症状的,不得参加监考及有关工作,在考试期间中有发烧等异常症状的及时进行更换。 3、所有确定为考点的学校,从6月1日开始到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前一律实行封闭管理,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4、重点考区增加考场数量,降低考生密度,每个考场不超过15人。 5、各考点设置隔离考场,疫情严重的地方不得少于两个。安排与非典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非典症状的考生以及考试期间发现有可疑非典症状的考生应考,隔离考场考生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监考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考后试卷单独封装、单独交接。 6、每场考试考前考后,各考点都要按照疾病控制部门要求,对考点内外和所有考场进行认真消毒,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通风状况。考试期间,对集中食宿的考生安排专用车辆接送,疾病控制、交通等部门加强考生食宿场所、交通工具的消毒工作。 7、加强考生进出考场时的疏导工作,避免人员聚集。每场考试结束后分批组织考生有序疏散。防止接送考生的人员和车辆在考点外聚集。 8、各考点要按照卫生行政和疾病控制部门要求设置临时医疗防治站,按每10个考场1人的标准配备卫生专业人员,每个考点不少于3人,负责考点的防疫消毒、临时医治和疫情的监控及处置。 9、考试期间,考点医疗防治站每天对考生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将发热、可疑非典症状的情况逐级向卫生和疾病控制部门以及招生考试部门报告,没有疫情也要零报告。 10、在高考开始前,有关部门要对所有相关场所的卫生防疫情况和应对偶发非典型肺炎的防范情况做全面检查,针对不足,强化整改,保证防治非典工作和高考工作万无一失。 11、省、市、县招生考试系统之间建立三级有效联络机制,实行疫情和考试情况“一天一报,有情况随时报告”制度。每天逐级报告当地疫情和组织考试方面的情况,没有情况的也要零报告。 12、各级教育、卫生行政、疾病控制部门和招生机构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和非典防治知识,提高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防范意识,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陈国琦 冯志生)来源:人民网 200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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