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非典不能“法外施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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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5日00:30 人民网 | |
据《齐鲁晚报》5月20日报道,青岛市北法院先后两次在新闻媒体上发布通告,就与防非典工作有关的案件开通了绿色通道,对参与防非典工作的医疗部门和医护人员的案件特事特办。通告发布5天来,已有30多名被执行人员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 青岛市北法院在防非典时期开通绿色通道,其初衷是好的,但对这种涉“非”案件的特事特办的做法,笔者不敢苟同。笔者以为,法院开通这种绿色通道,不应该只局限于涉“非”案件,当事人也不应该局限于医务人员,而应该面对广大公民。涉“非”案件特事特办,有失公允,暴露出了我们司法制度上的缺陷和弊端。 长久以来,执行难一直困扰着法院,并成为法院的“老大难”,一些法院执行案件时陷入了一种旷日持久的“马拉松执行期”,人民群众(当事人)对此颇有意见。当前正值非典时期,法院出于对医务人员的敬重与支持,及时为他们开通了绿色通道,这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疑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但是,法律的“刚性”决定了它的公正与无私,不能因为是抗非一线医务人员就可以“法外施恩”,这样做是极不公平的。任何公民在法律面前都应该平等,如果仅仅因为是抗非一线人员就可以受到“特事特办”的照顾,这对其他人来讲就是一种不公平,难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还分三六九等吗?法院既然能够做到在非典时期“特事特办”,那充分说明法院还是有能力去“执行”的,可为什么许多案件在平时就久拖不决呢?看来,法院在“作为”与“不作为”上还是有问题的。如果我们的法律没有了“刚性”,随意变通执行,久而久之,神圣的法律秩序将会受到严重践踏,这一点不容置疑。 眼下非典肆虐,医务工作者奋战在第一线,他们与家人隔离,做出了种种牺牲,对他们进行奖励是必要的,可以在进行精神奖励的同时,加大物质奖励的力度,但不能随随便便地“法外施恩”。看看眼下的情景,许多公平的秩序被破坏了,抗非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中考、高考时可以加分,法院执行案件可以“特事特办”,如果照这种思维方式进行下去,抗非一线人员还可以享受到更多的照顾,这公平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是一句空泛的口号,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体现这一点。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一个公民只要他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那他在享受法律义务和责任的时候都是一样的,不存在谁先谁后的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今后我们的社会还可能会出现如非典这样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为了奖励医务人员就可以“法外施恩”,我们的法律将会显得越来越苍白无力,今天出现了非典可以“优先照顾”,明天再出现什么传染性病毒,还要“照此办理”吗?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单位,如果没了规矩,没了方寸,乱来一气,“规则”、“规章”也便失去了他们存在的意义。 或许有人会说,非典时期是一种特殊情况,如此办理“情有可原”,此言差矣。非典是“特殊情况”,洪水、地震灾害算不算特殊情况?如果在洪水、地震期间,那些奋战在第一线的人员也享受个“法外施恩”的待遇,我们的法律将会成何体统?来源:人民网 200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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