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量调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定》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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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6日21:57 人民网 | |
人民网银川5月26日电 记者周志忠报道:为快速、有效应对黄河水量调度突发事件,维护黄河水量调度秩序,确保黄河不断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黄河水量调度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黄河水量调度工作实际,黄委(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简称)日前出台《黄河水量调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据宁夏电视台援引黄委官方网站消息,《规定》主要包括黄河水量调度突发事件类型、严格突发事件的预测、监视、报告程序,明确规定应急处理措施及奖惩等内容。 《规定》将黄河水量调度中预测主要水文控制断面达到或小于预警流量、干流控制性水利枢纽发生故障、正常引水遭受干扰及重大水污染等事件分为五类,明确了沿黄省(区)水利、河务部门,有关枢纽管理单位及黄委水文局、水资源保护局、水调局等单位、部门为责任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相应突发事件的预测、监视、报告责任人。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有关责任单位的责任人应在紧急处置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时间逐级报告。 《规定》明确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紧急压减省(区)引水、加大水库泄流、加强水文测验、强化监督检查等措施,确保黄河不断流。来源:人民网 200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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