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法院弹劾“葫芦官”叫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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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7日15:3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27日电 中新记者专栏:法院清扫葫芦官 作者 李淑国 吉林磐石法院日前启动不信任弹劾程序,该院民事庭审判长因接受被告宴请,被当事人举报,在有实无据情况下被免职。据报道,这是中国第一个因百姓不信任而遭弹劾的法官。 在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中,贾雨村因为徇情枉法,胡乱判了葫芦案,成了中国妇幼皆知的葫芦僧。与贾雨村相比,该审判长因传承其衣钵而遭弹劾,可谓之葫芦官。 法官,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是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正义防线。但前些年中国有些地方法官队伍的入口把关不严,甚至曾传出舞女因傍上了要员摇身一变登堂判案的奇闻。队伍不纯,素质不高,种种先天不足难免会滋长出葫芦官判葫芦案的土壤。 随着法律意识的觉醒,越来越多的国人需要和法院打交道。但如果碰上了葫芦官,这最后的一道正义防线也就形同虚设了,吃了原告吃被告成了中国司法的一颗毒瘤。 实现对法官队伍的有效管理,是实现司法公平的前提。如何清扫这些葫芦官,成为当前中国司法改革的第一要务。 但在现实中,清除葫芦官要求掌握他们违纪的确切证据,这种对程序矫枉过正的做法,给清理行动带来挑战。由于行贿的当事人大多有着见光死的诉讼请求,他们不愿出来作证,这就给取证带来困难。于是,当事人对法官的举报,往往是查无实据,最后以且听下文分解收场。 有实无据成为法院清除葫芦官的最大障碍,成为对违纪法官进行处治的漏洞。磐石法院推行的对群众不信任法院干警进行弹劾制度,最大的价值在于弥补了程序上的不足,实现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这正如卫生大扫除:扫除糟粕,留下精华。 法官履行指责的权力,源于社会公众对他的信任。如果因为道德操守而使其丧失了社会公众的信任,那他履行指责的权力源于哪里?还谈何公平和正义? 法官被弹劾,意味着他的乌纱帽被褫夺,意味着他下岗了。这就赋予法官不信任弹劾制度很强的杀伤力,葫芦官们即使再不珍惜自己的道德操守,也决不会和自己的饭碗过不去。 法官不信任弹劾制度是实现诉讼当事人对法官监督的一种制度,它有别于人大监督,带有很强的平民色彩。但愿这种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能保持其平民色彩,而不致沦落为官场明争暗斗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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