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出台《高考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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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8日14:0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28日电 据央视国际报道,针对高考中考生身体出现的多种情况,北京教育考试院出台了《高考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办法规定,考试过程中,如有考生出现发烧、咳嗽、气喘、呼吸异常等症状,考点医疗及卫生防疫人员要立即对考生进行排查,被确诊为非典患者或疑似非典患者的考生不得继续考试,同考场其他考生在本场考试结束后转移到隔离考点,并由区县卫生防疫部门对这些考生实行隔离和医学观察。不能立即确诊的考生如坚持考试,可安排在原考场继续考试,并根据排查所用时间顺延考试时间。 在对出现异常症状考生进行排查的同时,要安排同考场其他考生迅速转移到备用考场继续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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