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信访局承诺:受理上访在规定时限内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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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8日14:44 人民网 | ||
人民网长春5月28日电 记者江山报道:为进一步规范信访受理者的接待行为,吉林省信访局从来访接待、来信受理和案件督察三方面作出了公开承诺,在来访接待工作中,将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接访必果。接待人员将详细听取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并填写接谈记录,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解答,需要转请有关部门处理时,积极与事涉部门沟通,向上访人指明路线。对省信访局接待员受理的群众上访问题,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妥善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上访群众以答复(一般不超过30日)。 据吉林省信访局咸延民介绍,在来信受理工作方面,吉林省信访局将认真负责地办好每一封来信。做到群众来信及时办,不积压,急事急办,不误事;对反映的重要问题,及时转办,认真交办,努力协调;对热点问题,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在案件督察工作方面,对中央向省交办和省领导批办要结果的信访案件以及由省信访局领导批办需立案督察的重大集体上访案件和其他要结果案件,有时限要求的,在要求的时限内办结;没有时限要求的,一般情况下,督促承办单位在受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结,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信访人。来源:人民网 200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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