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只接受书面署名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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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9日09:08 南方都市报 | |
第三只眼 据5月28日新华社消息,每两年一届的中科院院士大会将选出2003年度新增院士60名,目前309名有效候选人已产生。中科院新增院士候选人将陆续在媒体上向社会公示。中科院公开表示,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可以真实身份将署名书面意见寄至中国科学院,但概不受理电话、电子邮件和匿名信。 尽管院士评选与其他工作相比有某种特殊性,但不知怎的,看了这则消息我仍觉有点别扭。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在中科院院士评选也可能游离圣洁的情况下,作为国家最高科研部门的中科院,接受社会监督还只受理署名信件,拒绝电话、电子邮件和匿名举报,似乎给人画地为牢的感觉。 无疑,广泛寻求社会监督是确保院士评选廉洁公正的有效途径。如今我们正处在一个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现代化的通讯技术、网络技术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利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手段传递信息,比传统的信函邮寄方式要快捷便利得多,不充分运用是没有道理的。署名信反映的内容固然能够真实精确,便于筛选处理,但这不能成为拒绝电话、电子邮件的理由。在接受监督中画地为牢,有自相矛盾和叶公好龙之嫌。充分利用所有现代化的信息传递手段,可以使接受监督的渠道多样化,有利于监督和促进院士评选工作。 至于匿名举报,则更是应该理解和接受的。众所周知,在某种现实条件下,署名举报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弄不好就可能受到排挤和打击报复。而匿名举报有时可以给我们提供重要的线索,它虽然给受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但实践证明,在许多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侦破中,有相当一部分案源就是来自于匿名举报。通过它,既能获取所需信息,又能保护举报人,为什么不能接受呢?梁守泰 新浪网供本报评论 本版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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