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有四家研究机构拥有GLP标准实验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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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9日13:1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八日电(记者 曾利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公布的GLP(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试点检查结果公告说,中国已经有四家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的实验项目基本符合GLP要求。这标志着中国的药物实验室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这四家机构是: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江苏省药物研究所和沈阳化工研究。去年四月,国家药品监管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四家单位的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逐个进行了GLP试点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去年底再次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结果表明,这四家的实验室在软、硬件建设以及实施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相关领域已基本具备了实施GLP的条件,现场试点检查符合GLP的要求。 据知,其符合GLP标准的实验项目包括:单次、多次给药毒性试验(啮齿类、非啮齿类),生殖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致癌试验,局部毒性试验,免疫原性试验,安全性药理试验。除江苏省药物研究所外,其余单位的毒代动力学试验也基本符合GLP要求。 药品非临床研究能否在符合GLP要求的实验室进行、严格执行GLP标准,是衡量药品非临床研究资料可靠性和新药研究水平的重要标志。这四家实验室的确立,将有效地提高中国新药研究水平和新药研发的国际竞争力。 据透露,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期将正式启动对全国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机构的GLP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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