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富”周正毅抵押香港两股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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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30日18:27 人民网 | |
人民网香港5月30日电 香港上市公司上海地产控股有限公司(HK,0067)和上海商贸控股有限公司(HK,1104)近日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要求,连续发出通告,公布有关其控股股东周正毅的消息。 周正毅被香港媒体称为“上海首富”,他持有“上海地产”约75%的股份和“上海商贸”约74.3%的股份,而且是“上海地产”的董事会主席。周正毅去年被美国《福布斯》杂志评为内地富豪第11位。 5月28日,“上海地产”股价显著下跌,收市报0.455港元,大幅下跌超过20%,成交量显著增加;“上海商贸”的股价也暴跌21%。两家公司的市值在一天之内共“蒸发”超过3.6亿港元。 当天,“上海地产”和“上海商贸”应香港联交所的要求分别作出公布,称两家公司的全体董事“概不知悉任何原因导致股份价格下跌及成交量增加”。 两份通告还就香港媒体对周正毅财政状况的有关报道进行澄清。“上海地产”的通告指出,该公司主席兼控股股东周正毅已向该公司董事会确认,他于“2002年5月向一间财务机构取得银行贷款融资”,以收购该公司控股权益,而所取得之合共2288521317股股份(占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约75%)“其后已经抵押予财务机构”。周正毅已向该公司董事会确认,“于本公布日期,财务机构并无没收有关抵押”。另外,周正毅还向该公司董事会确认“其并无任何财政困难。” “上海商贸”的通告指出,该公司控股股东周正毅已向该公司董事会确认,他已把306986000股股份(即周正毅于该公布日期之全部持股量)中之181986000股股份(占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44.1%)“抵押予一间证券公司以取得贷款融资”。周正毅已向该公司董事会确认,“于本公布日期,财务机构并无没收有关抵押”。 5月29日,“上海地产”和“上海商贸”再次发放通告,均指出并不知悉香港报章当天所指称周正毅被扣留之事宜。其中,“上海地产”的通告指出:“董事会愿谨此确认,根据本公司董事蒋东亮先生透过电话直接取得周正毅之口头确认,本公司并不知悉该指称扣留之事宜,且本公司之营运及财务状况仍然正常。” 香港上市规则《第19项应用指引》中,对于有关“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有明确的披露指引。该指引指出,如果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把其所持有的股权抵押,以作为债项保证,即产生一般披露责任。上市公司必须详尽披露以下资料,包括控股股东所抵押股份的数量及类别,抵押的债项或担保额,以及相关的其他详情。 根据“上海地产”的通告,周正毅所持有的“上海地产”股份早在去年5月已经抵押给有关财务机构,却在事隔一年之后才作出披露。香港证券市场人士对此表示关注。(陈少波)来源:人民网 200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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