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借儿童节向家长伸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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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31日10:41 南方都市报 | |
推荐 “六一”儿童节前夕,向学生家长发函要赞助,成了一些小学、幼儿园的“生财之道”。 据此间媒体报道,福建泉州市区一所私立幼儿园的家长们日前收到了园方寄来的“倡议信”。信中说,幼儿园将在各位热心家长和社会各界关心教育事业人士的大力支持下,更新教学设备,增设一个多媒体电化活动室,作为送给孩子们“六一”节最好的礼物,希望家长们“能一如既往,在节日里为孩子献上爱心,为科教兴区作一份贡献”。 一些家长领会园方的意思,很快就捐了款。幼儿园将捐款情况张榜公布后,一些没有捐过款的家长担心自己的孩子可能因此受歧视,也只好补交了捐款。 尽管捐款的过程貌似“自愿”,但有些家长还是感到心里不舒坦。一位家长告诉记者,他最反感孩子回来说这话:“爸爸,你捐的太少了,某某同学捐的钱是我们班最多的。” 这种让家长尴尬的现象并非个别地方存在。前些年,本报曾披露过福建长乐市部分小学、幼儿园借儿童节之机向家长发请柬,索要礼金29万元。纪检部门认定这是变相的乱收费,责令其全额退款。 有关人士分析认为,以往每逢“六一”儿童节,一些单位和团体会自发向学校捐款捐物,如今一些学校把社会上的这种自发行为视为理所当然,并逐渐演变成变相索取,甚至根据捐款的多少进行公开的褒贬,导致学生和家长攀比捐款,加重了家长的负担。 福建省教育厅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提倡多渠道捐资助学,但前提必须是自愿原则。如果校方因为有的家长没有捐款,而对其子女另眼相待,这是决不允许的。 福州的一位律师告诉记者,幼儿园的这种做法显然不妥,虽然园方发给家长的请柬或“倡议书”只有倡导性,没有强制性,但按照约定俗成的惯例,收到请柬就得包上红包,这不可避免地给学生家长带来了心理压力。这位律师指出,一些学校的这种做法尚不构成法律问题,更多的是管理和道德问题,应该通过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舆论监督来解决。 陈强 原载5月30日《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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