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不要老等媒体提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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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2日09:05 南方都市报 | |||
山东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浪涛村十余名小学生,5年多来每天上学放学,需攀绳爬过两道高约30米的“人造悬崖”,磕磕绊绊成了常事。为了安全,孩子不到9岁、10岁,村里人不让他们去上学。全村107人,因接送孩子攀悬崖摔瘸腿的,就有6人(《人民日报·华东新闻》5月27日)。这件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迅速拿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媒体再一次显现了威力。群众5年多来难以解决的难题,媒体一报道,立马引起政府重视,困难迎刃而解。结果虽说是皆大欢喜,但也会给人一个疑问,如果没有媒体的报道,孩子们的攀崖上学路还要走多久? 很显然,如果当地政府对此早加重视,并予以协调解决,这个问题就不会困扰浪涛村民5年之久,孩子们就会少受一些苦。但这样一件事关一个村下一代成长的大事,在媒体报道之前,却没有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一个镇也就辖几十个自然村,要说镇政府对此一点不知情,不合情理;但要是知道此事,却依然不过问不协调,任由“悬崖路”存在五六年之久,显然不能说政府有关部门是有强烈责任心的。 现实生活中,类似事情并非个例。对当地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一经媒体报道,立马闻过则改,给人印象是纳谏从善,然而我们不能回避其背后的问题。固然,媒体是联系群众和政府的桥梁,政府可以通过媒体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的呼声,但这不等于说可以对眼皮子底下群众的困难视而不见,要等千里之外的媒体报道后再来重视;更不能对群众的呼声心知肚明,却要等媒体报道后再解决。当然,我们不能否认,在有些问题上,政府的确可能存在不知情的情况,而媒体也可能更敏锐一些,这就需要政府与媒体之间良性互动。 无论怎样,了解群众的困难和疾若,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这是政府相关部门的法定责任。而这些责任是应时刻牢记在心,无须有人时时提醒的。 高东海(山东《联合日报》) 新浪网供本报评论图: 漫画:蒙大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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