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商厦裁近百员工起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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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2日09:21 金羊网-新快报 | |
公司称裁员出于成本考虑,被裁员工追讨加班费和社保金新快报记者 张斌 5月30日,本报热线接到投诉称,北京华联集团广州华联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华联商厦”)因欲终止近百名员工的劳务合同引发纠纷,因华联在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期间有多项事宜被指为不公平做法,引发公司诸多员工的强烈不满,员工也因此拒绝接受华联终止合同的要求。 员工认为公司拿走考勤卡相要挟 5月30日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位于中山五路219号的广州华联商厦时,发现其一层的店门全部紧闭,后联系到该公司一名员工,才得以从后门仓库口进去。 当时,该公司办公区围坐了70多名员工,他们议论纷纷,显得情绪激动。据该公司企管部经理助理赖小姐称,当天下午3时45分左右,工程部、电脑部、广告部、物管部、企管部等部门的近100名员工都先后接到一式两份的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是公司人事部经理张某和经理助理韩某所发。协议书一出即引发诸多员工的强烈不满。记者在一份协议书中看到这样一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1、甲乙双方同意于2003年1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名员工指出,该协议根本未经协商,他们均不知情,而且韩某给协议书时说:“你们先看,看完之后就签字。”,完全没有协商的余地,因为大家都不愿签字,韩某又说“不签就寄信到你家”。随后,有几名员工又发现,凡是被裁员工的考勤卡都被人事部的人拿走了,而那些未在此列员工的考勤卡却还在。因为考勤卡记录是发放工资的参考标准,员工们认为这是公司以工资相要挟,员工们不满的情绪随即升级。 被裁员工要追讨加班费 员工赖小姐说,公司即便要裁员,依法终止劳动合同也无不可,但在公司与员工之间一些经济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就强迫员工签字,这肯定是不妥的。 记者了解到,华联员工在这起纠纷中主要要求公司对两个问题作出解释: 1、协议书中的社会保险金问题。员工从2002年9月该公司开业时加入,到目前该公司一直未给员工办理社保手续,而眼下公司人事部提出的补偿标准是,户籍广州市内的员工50元/每月,户籍市外的员工则是30元/每月。员工们认为这根本不符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2、从2002年9月到当年12月底,所有员工每天从早上9时到晚上9时上班,每天工作时间近12小时,就连周六、周日也从不例外,在年底的最后几天,员工被迫与公司签了一个有关“加班费”的协议,该协议规定,凡在2002年9月17日之前来公司的员工给加班费700元,2002年9月17日之后来的员工给加班费500元,不得再追究公司的加班费问题。因为马上就是2003年1月1日,他们将与广州华联商厦有限公司签订半年(6个月)的劳动合同书。现在公司要终止合同,他们要追讨加班费用。 华联:公司正在妥善处理此事 5月31日上午,广州华联商厦负责人姚某和总经理助理刘某一行3人来到本报社。对于此次大幅裁员,姚某解释称是因为公司将在今年下半年才正式开业,目前人员过多,出于成本考虑,只能依法终止这批人的劳动合同。 针对员工意见的问题,姚某说,公司早就答应给员工们买社会保险,一直拖着未办的原因是,有部分员工不同意出法律规定个人应承担的那部分比例。记者随即打电话询问,数名员工反映说,根本没这回事,这是公司一直拖着不办社保的借口。刘某对记者表态,公司方面愿意与员工坐下来协商,尽快解决社会保险金问题。记者问:“公司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已半年,为何公司未依法给员工办理劳动保险事项?”刘某称由于公司一直未正式开业,合同的事就拖了下来。他承认公司做法欠妥。 关于“加班费”协议,姚某说,这纯属自愿,员工既然签了,就不得追究公司的“加班费”问题。至于公司被指拿走员工考勤卡的问题,姚某称,当天正好是月底,拿走是为了计算员工的工资。姚某最后表示,公司将尽快妥善处理好此事。 截至昨晚记者发稿时,广州华联商厦有关员工告诉记者,他们与华联的纠纷尚未解决,他们将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人大反映这一情况。本报将继续关注这一纠纷。(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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