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美传媒”买下“阳光卫视”控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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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2日15:26 人民网 | ||
人民网香港6月2日电 香港上市公司阳光文化媒体集团有限公司(HK,0307)日前宣布,已把旗下电视频道的大部份权益出售给内地的星美传媒有限公司。“阳光文化”今天上午在港股市场复牌后,股价一度上升达20%。 “阳光文化”5月30日发布的通告指出,该公司于5月23日与星美传媒有限公司(Strategic Media International Ltd.)签订有条件协议,向后者出售“阳光卫视”的70%股权和“ “阳光卫视”和“阳光文化网络”目前均为“阳光文化”的附属子公司,这次交易完成后将变为“阳光文化”的联营公司。由于完成本次交易,“阳光文化”于5月26日停牌。(陈少波)来源:人民网 2003年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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