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工程蓄水 税收政策到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2日18:49 人民网 | |
人民网武汉6月2日电 记者杜若原、傅先萍报道:随着三峡工程正式下闸蓄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三峡及葛洲坝两大电站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全面落实执行到位。2003年前5个月,共返还葛洲坝电站电力产品增值税0.28亿元,预计今年还将返还三峡及葛洲坝电站增值税2.3亿元,几乎相当于葛洲坝电站2002年缴纳的增值税全额。 为进一步推动长江水电资源的梯级开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去年制定了对三峡电力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规定三峡电站的电力产品增值税的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既返,葛洲坝电站从今年元月1日起比照执行,返还税款将作为国家投资,全部用于支持和服务三峡工程建设。在落实和执行税收政策中,宜昌市国税局按照“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特事特办”的原则,开通了办税绿色服务通道,确保税款及时返还给企业,并设置三峡工程税收政策咨询热线电话和政策公开栏,主动上门宣传税收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服务环境,有力确保了三峡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自1994年三峡工程开工建设以来,税收政策一直是三峡工程融资的重要手段。按照国家批准的三峡工程总体筹资方案,葛洲坝及三峡电站发电收入是三峡工程建设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大电站的企业所得税作为三峡基金征收入库后直接投资于三峡工程。据三峡开发总公司提供的数据表明,近十年来,通过征收葛洲坝电站企业所得税及上交税后利润,共为三峡工程提供建设资金41.98亿元。从今年8月起三峡首批机组发电到2009年工程竣工,仅征收三峡电站企业所得税,还将为三峡工程提供建设资金15.69亿元。来源:人民网 2003年6月02日
订阅非常笑话 掌握成人世界的快乐宝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