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常举措力促“非典型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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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3日09:16 时代商报 | |
辽宁全力为高校毕业生解除烦恼——超常举措力促“非典型就业” 今年是普通高校扩招后第一个毕业生就业高峰年,辽宁省共有毕业生10.8万人,比去年增加了3.1万人,增幅为40.18%。同时“非典”疫情又给毕业生就业工作带来很大影响,据统计,目前辽宁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率只有33%,就业任务十分艰巨。对此,省教育厅、省计委联合发文,制定一系列措施,力促毕业生充分就业。要求各市建立与省毕业生就业网络相连接的信息网络,并对未就业毕业生免费提供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要求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简化审批程序,为毕业生创造宽松的就业环境;要求用人单位简化招聘程序,取消人为设置的不利于毕业生就业的选拔性考试,同时积极向高校和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提供本单位网站或电子信箱;要求各高校全员动员,采取校领导包院系、院系领导包班级、老师包学生的办法,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未就业毕业生,同时,通过多种措施和动员方方面面力量,确保本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去年水平。 此外,辽宁省教育厅还单独出台了一套超常规措施,为学校和用人单位提供服务,具体如下: ——省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鉴证和就业方案(草案)的编制工作采取邮寄、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办理。 ——省内高校到驻沈阳中、省直及在省工商局注册的非国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的落户介绍信,随报到证一同发放。 ——升学、出国留学、学籍变动、在校保管档案等不需要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的相关材料,由学校审核后,报省教育厅毕业办备案即可。 ——省外高校辽宁生源毕业生回生源地就业的,直接到生源所在地报到;派遣到驻沈阳中、省直用人单位的省外高校毕业生,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换发报到证及落户手续;取消驻沈阳以外的中、省直用人单位接收省外高校毕业生协议书鉴证。接收单位可先行办理接收手续,再将接收的毕业生名单报省毕业办备案。 ——今年应届毕业生集中派遣工作由过去的一次派遣改为多次派遣。 ——为解除未就业毕业生的后顾之忧,省毕业办将提供推荐、代理等服务,为出国、升学的毕业生出具相关证明。——由于“非典”疫情引起的违约行为,省毕业办和高校免收违约金。 ——省毕业办设立毕业生就业服务热线电话(传真)024-86238983和专用电子信箱lncgsc@mail.sy.ln.cn,同时在辽宁教育信息网开设“大学生就业”专栏,及时为高校和广大毕业生提供就业咨询和服务。主任记者 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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