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层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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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08:45 南方都市报 | |
社评二条 自从2000年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后,一轮又一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各地轰轰烈烈地展开。但可以看到,一些地方政府只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为是“清理项目,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在这样表层化和简单化认识的主导下,出现了许多行政审批项目被大幅度削减的新闻。 我们要知道,如果只减审批项目不减机构,审批项目仍有可能直接或变相地反弹,毕竟政府机构总会以某种方式来行使权力,削弱行政审批事项需要与精简政府机构结合起来。而深圳市常务副市长李德成近日在一次重要会议上强调,改革不能只看减少了多少审批事项,关键是要进一步减少和转变政府职能,使现有的行政审批制度“脱胎换骨”。据悉,深圳市将从深层次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本质上来讲就是政府的“自我削权”,政府将自己管不好或者不该管的事务交给市场和社会中间组织,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促进行政管理体制的革新。因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能仅停留在审批数量的削减上,更需要将其与公共管理机制改革相结合。深圳市明确提出,要通过新一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作用。要下力气规范和加强中介组织的建设,使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完全脱钩。 应该看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然导致公共权力的下放,有些权力是可以直接下放给市场的,但有些权力需要进行管理和协调,防止管理和日常监督的缺位。如律师资格和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审核,根据许多国家的经验,这些事项可以通过行业自律组织给予解决和控制,如律师协会、会计师协会等等。但是目前国内社会中介组织大多带有半官方的性质,它们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方式也被染上了浓厚的行政色彩,如果不对社会中介组织管理进行改革的话,下放的公共权力就会缺乏一个良好的受托者。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何勇今年年初曾指出,(原有的审批项目)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调节的职能交给市场,把可以由社会中介组织解决的事情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把群众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交给群众自己依法办理。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向更深的层次推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要与精简政府机构、完善中介组织结合起来。对不符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而设立的审批事项要坚决撤销,对依此而设立的部门也该撤掉,对此不能讨价还价;要推进社会中介组织的建设,使其与政府部门逐渐脱离,融入社会生活,真正形成政府————行业中介组织和社会自律组织———市场和社会的三元社会结构,这样的社会结构将可以切断行政权力的无处不在,转化行政权力的无所不能。这正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所追求的终极目标。 本报评论员 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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