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出传票 姚明与可口可乐之争正式立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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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10:3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4日电 可口可乐上海分公司收到了一份来自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的传票。至此,姚明状告可口可乐一案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5月23日,姚明以可口可乐涉嫌侵犯其肖像权为由一纸诉状将可口可乐公司告上法庭。姚明在起诉书中请求法院判令可口可乐公司停止将其肖像及姓名用于产品外包装;并在全国性新闻媒体上公开承认侵权,并向姚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同时判令可口可乐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人民币1元。 “姚之队”的一名成员表示,他们对这个案子非常重视,除了专门请了五个律师外,还就此事请教了一些圈内人士,他们认为,姚明在法律条文方面占有绝对的优势。对于打赢这个官司,“姚之队”很有信心。不过也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败诉,至于一旦败诉以后“姚之队”会不会进一步上诉,目前还没有想到那么远。 “可口可乐的立场态度从没有改变,那就是我们没有侵权,”可口可乐中国公司外事部副总监翟嵋表示,“既然已经走到司法的程序,就让司法来说话吧,我们相信司法是公正的。”听说“姚之队”对打赢官司很有把握时,翟嵋笑笑说:“那我们就只能走着瞧了。” 双方都表示,即使官司已经立案,但仍然存在庭外和解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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