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出台规定加强自身建设 对不良政风说“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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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14:32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金耘秦武平)严禁搞沽名钓誉、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昨天下午首次亮相的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向记者透露,市政府新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将对一系列政风问题说“不”。 根据《规定》,新一届政府在坚持依法行政、为民谋利,坚持民主决策、政务公开的同时,也将通过建立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运行机制,使各级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切实做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规定》提出了七个“不准”、五个“严禁” 和四个“严格”,并要求市政府及各部门领导下基层调研时严格遵守“轻车简从、务求实效”原则,做到不扰民,不给基层添麻烦,外出时要减少陪同,简化迎送。 此外,《规定》还提出:要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各类会议,提高会议效率,压缩会议规模,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等高效节俭的会议形式;要逐步建立让市民评价政府工作的考核机制;凡属于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审批程序、办事标准等,应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和有关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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