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进入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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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6日11:33 新闻晚报 | |
本报讯 今天开始,长宁区法院比其他法院多设立了一个窗口———人民调解窗口。据了解,这在全国还是第一家。 此次长宁区法院与长宁区司法局联手设立人民调解窗口,是希望对到法院的诉讼者进行诉前调解,如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可免于诉讼。在诉讼立案后,审判长或独任法官可经当事人同意后,委托人民调解员调解或邀请其参与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可由原告撤诉,或由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结案。 (刘昕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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