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记者”暴露出真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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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7日12:05 南方都市报 | |
南方论谭 三名冒充中央媒体记者骗取巨资的骗子,日前在福建受到了法律的审判。不法分子冒充新闻记者的事情时有发生,对此,有关人士指出:假记者几成“新公害”,现在社会上冒牌记者鱼目混珠,骗吃骗喝骗钱,一些单位和个人深受其害。据6月5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一些假记者最常见的是“骗吃骗喝”,胆子更大的则假冒记者以报道“有偿新闻”的方式索要钱财,还有的人则抓住某些官员或企业怕曝光的心理,逮着被采访对象的“把柄”敲诈勒索。 李鬼们的出现引起了李逵们的反思。“假记者固然要打,但首先应该从我们自身抓起。”一位正直的记者反省说,如果记者没有“吃拿卡要”的便利,还会有那么多人冒充记者吗?我们赞赏这样的反思,“假记者”的出现,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真记者某些行为方式以及职业道德的拷问。 比如在“吃拿卡要”方面,我们显然不能说,因为一个人持有的记者证件是真的,所以“吃拿卡要”就是理所当然的,而因为一个人所持的记者证是假的,所以就是违法的。这里面显然有一个是非判断的问题。另外,我们也相信,如果媒体从业者都能主动自觉地抵制一些不良现象,那么假的记者就不会试图伸出手来,即便伸手,也不会屡试不爽。真作假时假亦真,假记者暴露出的,恰恰是这种“真”问题。不可否认,媒体从业者中搞“有偿新闻”、做“红包记者”的现象,的确时有发生。 当然,不是仅仅把板子打在记者身上,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假记者的出现,还因为社会为他们提供了宜于生长的土壤。据报道披露,一个冒充中央某报记者的骗子,说可以帮一位企业家登长篇通讯,拿去3万元润笔费后不久,又说要再拿一些钱去“通关”,一心想出名的企业家又掏了5万元,结果可想而知;一位县领导则透露,他不时接到一些“来头很大的记者”来电、来访,称他们收到群众来信,反映县里的问题。与真正秉持正义客观报道的记者不同,这些“记者”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写完批评稿后传给被批评对象看,然后和对方谈“摆平”的条件,迫于无奈下一些地方官也只好花公款保自己的乌纱帽。 有了这样一些渴望出名的心理及害怕曝光的心理,假记者趁虚而入也就不奇怪了。但是我们也许可以推测一下,在这种客观存在的土壤里,是不是只可能长出假的记者?是不是可能出现一种情况,一些真的记者也同样试图扎根在这片土地上?比如在福建的案例中,假如那几个骗子是真记者,则他们的行为会不会被揭穿呢?应该说,这种可能是存在的。作为社会之公器,当我们的大众传媒本着客观、公正以及良知、公义参与社会事务,行使公共职能之时,一些为数不多的但无良的从业者却利用媒体的公信与权利,干了一些有悖新闻精神的事情。假如说,假记者是一种新公害,则真的记者行丑陋之事,其为害无疑较骗子为烈。 假记者值得我们警惕,但假记者暴露出来的“真”问题更值得我们反思。而这种反思,并不仅仅是为了不给骗子以可乘之机,而是为了我们新闻事业的良性发展。媒体被称为代言公众利益的第四权利,记者被称为“是守护社会良心底线的崇高职业”,被认为是正义的化身,伸张正义的代言人,有着非同寻常的崇高地位。所以,我们不应辜负,更不应堕落。 本报评论员 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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