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书法院求情”看“抵罪论”危害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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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8日10:19 南方都市报 | |
一个杀妻分尸的恶性案件发生后,竟有200多人上书法院为杀人犯求情,200人中有工程师、人大代表等等甚至包括一些高级知识分子。他们认为杀人犯是一个曾为国家作出过巨大贡献的科学家,所以不该判他死刑,不如留他一命,让其戴罪立功。其实,这200多人的集体行动并不是孤立的,这样的“以功抵罪论调”有着深厚的传统和民间基础。 所谓的“抵罪论”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戴罪立功、将功抵过,在评价一个人的时候,这些词汇常常被引用。传统的思想认为,人的一生会干一些善事,也会干一些坏事,如果干了足够多善事就可以把自己曾经干的坏事抵消,就可以不留下恶名。在中国古代史上,尽管有许多人犯过令人发指的罪恶,但由于他被认为在其他“大”方面作出了杰出贡献,他们反而留下了“忠臣”、“清官”、“明君”等美名。如唐太宗,虽然他向自己的亲生兄弟挥起了屠刀,但由于他的治世之功几乎无人能及,他所犯下的罪恶因此被一带而过,他成了一个开明的君主并流芳百世。 即使现在,我们看待许多问题时仍然没有逃过这种传统思想的禁锢。我们许多时候习惯辩证地看待问题,分析问题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这样的思维无疑是很理性的。但由于思维的惯性,这样的思路也常常用于对一个人的品质,一个人的行为下结论。许多人认为,看一个人要全面,既要看到他的缺陷,也要看到他的贡献。于是乎,就出现了这样的想法,一个人一辈子总要犯一些错误,不能因为个别错误把一个人一生都否定,要看到这个人在其他大的方面的成就与贡献,如果是功大于过,应该给他一个正面的定性。这样的说法听起来似乎合情合理,但是,如果“个别错误”是非常恶劣或不可以饶恕的呢? 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有所谓的“好人坏人观”,我们常常误认为“坏人”就是那些无恶不作的人,实际上,“坏人”并不是一辈子都在干坏事。有些人一辈子只不过干了一件坏事而已,如果这件坏事干得足够的恶劣,他依然逃脱不了“坏人”的恶名,我们绝不能因为一个人干了许多所谓的“好事”就可以把他的劣迹轻易抹杀掉。这个杀害妻子的科学家也许在科学上的成就非常巨大,如果以“抵罪论”的视角来看,他为社会所作的贡献要远大于杀害自己妻子的罪行。如真按这样的思维去处理,那必然会出现一个结果,那就是杀人犯将得不到应有惩罚,法律的公正将受到侵害。 人难免有时是会犯错误,这可以理解。但是如果这种“错误”已经超越了一定的界限,已经成为社会伦理和国家法律不可饶恕的罪行,这样的“错误”对一个人的一生将是致命的。这时候,无论他为国家作出了多大贡献,无论他为社会创造了多少财富,无论他曾有过天大的功勋,所有这些都不能用于抵消他的罪恶。要看到,罪恶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把罪恶当罪恶。所谓的“抵罪论”是对罪恶的一种变相鼓励,是对伦理和法律的颠覆,是与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相左的,应该坚决把这种思想清除出我们的思维,扔进历史的垃圾堆。 萧涵 相关报道见昨日本报A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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