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劳模评选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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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9日07:49 人民网 | |
人民网郑州6月9日电 记者李杰、戴鹏报道:为确保劳模评选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正确的导向性,制止党政领导干部假冒工人、农民身份骗取荣誉,河南省总工会近日专门出台了“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评选管理办法。这样,劳模评选中一度出现的“职务作假”,领导干部挤占一线劳动者名额的现象,有望得到遏制。 新出台的《评选管理办法》,特别强调了评选范围和原则,明确要求评选要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第一线的普通劳动者。规定每次评选的“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济建设第一线的职工比例应占总人数的50%,科技人员不少于20%。在党政群机关工作的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县处级领导干部从严掌握;推荐评选对象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或通其他民主形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评选企事业单位、企事业负责人,必须经过工商、税务、审计、纪检、监察、劳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审查;推荐评选对象要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论是省辖市、产业系统、省直推荐的评选对象,必须在当地新闻媒体公示后再向省总工会申报。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在重要问题上漏报、瞒报,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当事者评选资格,其所在市(产业系统)亦不再补报,并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据悉,为保证普通劳动者评选劳模名额不被挤占而专门制定规则,在全国尚无先例。来源:人民网 2003年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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