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壁“解雇”成了家常便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9日11:38 新闻晚报 | |
东莞39名工人因维权被当地台商协会列入“黑名单” [核心提示 ] 东莞市清溪镇泛美塑胶玻璃纤维厂 39名工人,因为向厂方讨要合法权益未果后被集体辞退,不料竟走上了一条“死胡同”:如多次应聘处处碰壁、刚刚上班即遭莫名“解雇”。原来,当地的台商协会制定了一份《通知》发给一些厂家,称该 39名工人在泛美厂的举动为“集体罢工”、“索取巨额赔偿”,要求各厂“留意以下人员”。 这份注明 39人的身份证号码、住址、出生年月的“黑名单”,引起省总工会高度重视。经各方调查处理,日前,清溪台商企业协会已向这 39名工人书面道歉,省总工会也将继续关注这批工人的权益赔偿问题。 争加班费与厂方结“梁子” 泛美塑胶玻璃纤维厂是台商投资企业,成立于 1993 年,现有工人 180人。 王绍明于 1996 年 9月进入该厂做电工,他说由于工厂经常加班加点,加班费又不按劳动法规给工人计发, 2002 年 8月 8日,他与班长张军峰、袁清代表工人向厂方书面提出加班费要按劳动法规计发的要求,谁知工厂将他们由技术管理工降为清洁工,工资也随之降了许多。 想到自己是代表全厂员工争讨合法权益,却受到这样变相的惩罚, 3人自然不服。 同年 9月 6日, 3人又以“现行工时薪酬计算违法”为由,将工厂诉至东莞市人民法院。 2002 年 9月 12日,泛美塑胶玻璃纤维厂接到法院应诉通知后,就在当天,以“王绍明等人无法配合现场作业,调到后勤部门,以自动离职论处”。同时,工厂还贴出通告,取消工人的福利待遇,即取消药费报销、安慰金、加餐等,工人的盒饭由以前的三菜一汤变为两菜一汤,厂方同时还宣布工人的底薪每月降至 450元。 工人们见工厂的报复手段这么强烈,不但没有屈服,反而坚定了争讨合法权益的信心,便发生了 39人集体抗议事件, 10名老员工第二天遭厂方“解雇”,另 29人集体提出与厂方解除劳动关系以示抗议。 离厂工人遭遇“封杀令” 在等待仲裁结果的同时, 39名离厂工人开始四处找工作,令他们困惑的是,刚开始还有一些工厂愿意接纳他们,可上班不久老板就以莫须有的“理由”将其开除了。反复几次,他们再也难以找到工作…… 2003 年 3月的一天,一直没找到工作的王绍明身上只剩下 5元钱,他路经泰×五金制品厂,竟发现自己与 38名工友的个人资料,被当地台商协会制成“黑名单”,张贴在该厂门卫室的窗玻璃上。该名单其实就是署有“东莞台商协会清溪分会”的一份《通知》。《通知》称:“各台商会员,请留意以下人员,原任职于铁松泛美塑胶玻璃纤维厂,于 10月 22日集体罢工,向工厂索取巨额赔偿金,经有关单位调解不成,日前正移送法院官司诉讼中,请各位厂商,如有招工,请留意以下人员……(注明了 39人的身份证号码、住址、出生年月)”。日期是 2002 年 11月 8日,正好是 39名工人申请仲裁后发出的。工人们这才发现,自己找不到工作的真正原因不是能力有限,罪魁祸首就是台商协会的这份《通知》。 省总工会将配合工人讨回权益通过记者了解到“黑名单”事件后,当地工会高度重视,将配合工人依法讨回合法权益。针对清溪台商协会发出的所谓“黑名单”《通知》,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处处长、律师刘国斌认为,该《通知》的文字用意给工人的负面作用很明显,通知各厂招工时要“留意”下列人员,其动机不是善意,目的就是要制止工人求职就业的权利。这份与事实不相符合的《通知》,实际上是对工人进行诽谤和侮辱。因此,可以说该《通知》除了侵犯了工人的名誉权外,还侵犯了工人的劳动权。 清溪台商协会道歉“黑名单”事件曝光后,清溪台商协会承认了“黑名单”事件侵犯了工人的权益,并明确表示今后不再犯此类错误。 据信息时报
巨额大奖+情趣笑话 订笑话短信送彩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