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出台便民利民新举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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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9日14:49 新民晚报 | |
关于户籍管理方面 凡在西安经商办企业投资50万元以上者,可申请办理本人和直系亲属的西安市常住户口。 录用干部,工人落户,大中专院校自费生、委培生分配落户,军队转业干部及家属随迁落户权限归辖区分局审批办理。 公民更改姓名、民族成份和农业人口婚迁户口直接在辖区派出所审批办理。 前往深圳、珠海的居民可持身份证直接到各分、县局或市局警务大厅办理“边境通行证”。 凡受聘于高新、经济开发区,具有国民教育大学学历或有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人员;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获省、部、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30万元以上投资者;购买商品房并持有房产证的人员,均可在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申办本人和直系亲属的常住户口。 关于交通管理方面 对于外地车辆的一般违章行为只纠正不罚款,并提供咨询和指路服务,民警纠正违章时,驾驶员可以不下车。 所有交警对外窗口统一实行一厅式办公,公开交通违章、事故、检审验工作程序和规费收取标准。 交通违章处理窗口实行一周7天工作制,对前来接受违章处理的,半个工作日完成。 对上目录的国产机动车辆的入户挂牌手续,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取消新车入户上线检验程序;对一次性购置5辆以上机动车辆申请注册登记和10辆以上 车辆年检的单位,实行上门服务。驾驶员6年换证业务由市车管所一所办理改为市车管所和东、西、南、北四个车管分所办理。一次性临时通行证,就近在各交警大队免费办理;一个月以上的通行证,在交管支队随到随办。 关于出入境管理方面 凡在西安市投资100万美元以上,或在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的高科企业或利税大户的投资者、高级管理人员,可在西安市申办二至五年的居留证;在西安市投资额巨大,或对西安市有重大贡献的外国人,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 凡持陕西省一类被授权单位、高新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邀请函的境外人员,可按需申办一至二年多次访问签证。 对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有效期三个月以下和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员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有效期一年以下的签注,全部实行按需申领,并取消纳税、创汇数额限制。对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次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的,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8个工作日办理完结。将公民因私出入国境申请表下发到各分、县局,便于群众领取。同时在高新开发区推出网上政策咨询和下载出入境有关表格服务。 (朱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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