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义举”为什么会出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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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0日08:46 南方都市报 | |
第三只眼 前一阵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百万美金义还失主”事件终于真相大白,无锡有关部门调查认定此事纯属子虚乌有。那面感谢锦旗也是应当事人庄凤梅要求所做(据6月9日《现代快报》)。 反思“百万美金义还失主”事件,我不禁要问:庄凤梅为什么要作假?除了那封表扬信和那面锦旗外,她从中到底能得到什么“好处”?谁是这起造假事件的最大受害者?我们究竟应该从中吸取什么样的教训?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诚信已经成为一种越来越稀缺的品质。假冒伪劣产品四处泛滥,“说话不算数”的事情也屡屡发生。我们总是面对一幅有些奇特的景象:一方面,社会各界都在不断呼吁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另一方面,又不断爆出因为失信而让人们和社会遭受各种损失的案例,某些失信者置国家法律三令五申于不顾,做出了种种严重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反过来,正是由于诚信的“稀有性”,所以包括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对于某件“拾金不昧”、“撞坏公物不逃逸”事件不惜笔墨、大肆褒扬。但是,“过犹不及”,有些现象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例如,某些时候媒体在对某个“先进人物“进行报道时,与报道对象之间没有保持必要的距离,缺少严格的审视和批判的眼光;有些媒体满足于描写某些浅层的、表面的东西(如拾金不昧、损坏公物应赔偿是公民应尽的责任,但某些媒体报道中却将此过分地人为拔高),忽略了对此类现象的深度开掘。在“百万美金义还失主”事件中,我注意到一种不良倾向:媒体有时将道德标尺“物化”成拾金不昧的金额,以金额大小作为评判事件“是否值得报道”的标准,这早有前例,诸如“打工妹万元巨款面前不动心”、“拾荒匠主动归还十万元存折”。如果某种道德行为过分地世俗化,搀杂了更多的炒作因素,那么它就会产生异化甚至误导。作为一种道德行为,拾到一块钱和拾到十万元主动上交其性质是相同的,但媒体宣传的着力点往往落在后面,这就把拾金不昧行为的因果关系颠倒了,使得人们对“诚信”只看结果而不看过程。庄凤梅是否也从这种风气中得到“经验启示”,她是否也就此认为这样的“百万巨款拾金不昧”只要策划得当,其结果会给自己带来同样的不菲收益呢? 当庄凤梅把一件本质上属于拾金不昧、属于我们这个时代正大力弘扬的好事变成自娱自乐的一场游戏时,事实上也正折射出她对诚信的“误解”,而这种“误解”和对诚信的蔑视的距离有时只有一步之遥。不容否认,这种漠视的情绪也极易形成消极的潜流————对诚信的不尊重乃至失望情绪会使人们失去对于诚信的自律。而要消除这种不良风气,需要包括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真正去尊重那些遵信守诺者,需要对诚信的内涵更加科学、理性地透视。 “百万美金义还失主”事件中,诚信已经由被儿戏而至被挑战了,但愿这种事情不再发生,但愿人们不再儿戏、挑战别的什么。 张平新浪网供本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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