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新推公务员“月评”考核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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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1日00:55 人民网 | |
人民网太原5月31日电 记者罗盘报道:为了加强对公务员平时的考核管理,监督公务员及时履行工作职责,为年度考核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太原市人事局日前在全市行政机关中推行公务员“月评”考核管理办法。 据了解,“月评”考核管理办法将采用个人平时自我评价和领导平时考评登记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公务员日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表现和工作完成情况,重点是公务员的行政效能、效绩情况。办法规定,被考核公务员每月初根据年初确定的个人工作目标,制定本月工作计划,每月末对当月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小结。每季度对照效能、效绩考核内容进行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由主管领导对被考核公务员的工作成绩和工作表现作出评鉴。这些内容均要认真填写在《太原市国家公务员考核手册》上,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据悉,为确保“月评”式考核工作的落实,太原市人事局将通过不定期检查、互查、抽查等形式,对各单位进行监督,对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太原市国家公务员考核手册》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对平时考核不认真组织、拖延应付甚至弄虚作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降低单位在年度考核中优秀等次的比例。来源:人民网 2003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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