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站站长”索要“公关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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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1日16:18 新闻晚报 | |
陈某诈骗钱财被判刑 本报讯 有着大专文化程度的陈某,谎称自己是人民日报记者站副站长,骗取他人钱财4万余元,日前被闸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 元。 去年4月的一天,陈某经人介绍认识了蔡某,交往中,他自称是人民日报市场部记者站副站长,并吹嘘和中央领导人比较熟悉,骗取了蔡某的信任。同年7月,陈吹嘘自己与某大学办公室副主任是同学,可以帮助蔡某的儿子到该大学读书,骗得了蔡某的“公关费”2000 元。同年8月,陈某又吹牛:自己将调任中央某领导的办公室副主任,以后可将蔡某的儿子直接调到北京工作,又骗取了蔡某8000 元。见钱如此好骗,陈某又对蔡某说:到北京给中央某领导家送些礼品,他儿子调往北京才能顺利。于是蔡竟又给了陈某万元做人情。 (孟招祥徐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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