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士牌号”公开交易的意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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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3日09:14 南方都市报 | |
观察家 深圳交通局对深圳50多家公司提供的6000多辆的士的营运牌照进行公示,同时将逐步建立二级市场公开交易。 过去,由于地方的士资源有限,纷纷采取了公开拍卖的形式,的士的士牌号的价格因为激烈的市场竞争而节节上升,的士车主为此付出的“代价”也就相应提高,他们必然想方设法要采取各种措施来还本逐利,这也是“经济人”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的自觉行为。 但在以往的规定中,的士承包期内车主不能转让营运权,这就造成了一种必然的矛盾:部分的士主因为各种原因在承包期内想转让承包权,但却缺乏一个相应的转让渠道;而另一部分希望加入的士行业者又因政策限制而无法获得承包权,无形中在两者之间造成了人为的壁垒,正常的市场交易渠道被堵塞,的士行业成为一个封闭的围城,这显然不符合市场经济要素中商品自由流动的内在规律。 的士承包期营运权其实就是一种商品,它应该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上,根据交易双方的意愿进行对等交换。事实已经多次证明,商品的自由流动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效率,增强行业整体竞争力,的士行业属于竞争性行业,通过自由流动,加大竞争程度,自身抗风险的能力也会增强。 以往正是由于没有相应的的士营运权交易平台,所以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诸多弊端,如私下租赁、发包,某些企业搞的士营运牌照“一女二嫁”等现象,产权纠纷日益突出,容易滋生种种违法行为。 从发展上看,对于的士行业,应该像其它服务性行业一样,政府逐步减少对它的直接干预,而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发挥调节作用。其趋势就是不再沿用计划审批的方式规定企业的市场水平,取消审核方面某些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规定。 本报评论员 毕舸 相关报道见昨日本报深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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